一、指令背景
• 目的:统一欧盟各国对设备电磁干扰与抗扰度的管理要求,确保设备既“不扰人”也“不怕扰”。
• 现行有效法规:2014/30/EU(取代最早的89/336/EEC)。
二、核心要求(两句话记牢)
发射端:设备对外发出的电磁骚扰不得超过规定限值。
抗扰端:设备必须具备足够抗干扰能力,能在常见电磁环境下稳定运行。
三、适用产品清单(10大类)
家用电器及同类电子装置
家用广播/电视接收机
工业制造与自动化设备
移动无线电终端
医疗及科研仪器
信息技术设备(ITE)
电信网络及配套器材
照明装置与荧光灯具
航空、航海用无线电器材
电化教学器材
四、技术资料准备清单
• 产品说明书(含功能、使用环境、接口信息)
• 结构说明(含外壳、屏蔽、接地设计)
• 电路原理图 + PCB版图
• EMC关键元器件清单(滤波器、晶振、电机、电源模块等)
• 关键安全元件的认证证书复印件(如插头、保险丝、变压器)
• 同系列型号差异表(若一次申请多个型号)
• 其他机构要求的补充资料(测试照片、风险评估报告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