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认证缘起
Pre-Export Verification of Conformity(POVC)是肯尼亚标准局(KEBS)依据《标准法》Cap 496 设立的强制性合格评定制度。自 2005 年起,所有进口二手及新车辆、零部件、化工品等,在装船前必须取得 POVC 证书,否则将在蒙巴萨港被强制退运或现场检验并缴纳高额罚金。
二、监管范围
机动车辆:轿车、SUV、皮卡、客车、卡车、工程机械。
关键零部件:制动系统、灯具、轮胎、安全带、儿童安全座椅。
关联产品:车用润滑油、冷却液、铅酸电池。
注:摩托车、农用拖拉机及外交车辆可豁免。
三、技术依据
• 肯尼亚标准 KS 1515(道路车辆——二手进口车技术条件)
• ECE 法规(灯光、制动、排放)
• 环保署 NEMA 排放限值(柴油烟度 ≤50 HSU)
• 右舵驾驶、使用年限 ≤8 年、禁止切割车、事故车及水淹车。
四、操作流程
1 线上申请
出口商在 KEBS 指定平台(如 COCBS 或 Intertek iCare)提交: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车辆识别代号(VIN)清单、行驶证或出厂合格证。
2 文件审查
审核 VIN 一致性、年限、排放标准,确认是否需要补充改装证明。
3 实物检验
KEBS 授权机构在中转港(迪拜、新加坡、上海等)进行:
• 外观与结构完整性检查
• 制动、转向、灯光、排放快检
• 里程表、气囊、安全带功能测试
4 出具证书
检验合格后 2–3 个工作日签发 POVC 证书(正本电子上传,副本随车)。
5 目的港清关
肯尼亚海关通过 SIMBA 系统核查证书编号,无证书车辆将被扣留并课以 CIF 价 15% 的罚金。
五、常见问题与对策
• 年限超限:提前在出口国改装右舵并更新出厂日期证明。
• 排放超标:加装 DPF 或选择符合 Euro IV 及以上车型。
• 车身锈蚀:轻微打磨补漆即可,但切割焊接痕迹会被判废。
• 证书有效期:一次性使用,六个月内未装船需重新申请。